小区停车收费谁做主? 物业和业主很“纠结”
合肥市拟定的居民小区停车收费新标准,适度提高了地上车位的收费,降低地下车位收费。居民小区道路划线停车是否合理,业主停车收费是否合法,新标准能否破解小区停车难?记者近日为此进行了走访。
业主:划线停车收费不合法
家住南国新村的赵女士反映,在她居住的窗户下是条道路,现在已划上白线作为停车收费,“汽车的噪音非常影响生活。 ”赵女士说,小区的公共道路应当属于业主才是。
记者来到合肥市的一些居民小区采访,看到在小区通道上随处可见白色石灰划出的露天“停车位”。在可苑新村小区,带着红袖章的中年妇女们,身挎小包,手里拿着钱和发票,看到有车开进来便会追过去,询问停多长时间要收多少费等。有的小区还可以看到,“本小区各车主,请到物管办交汽车占道维护费”等通知。
“明明是小区公用道路,凭什么拿来划停车位,还要向业主收费? ”“占用了这种公共通道,如果小区发生火灾消防车进不来,那该怎么办? ”对物业的一些做法,小区的业主争论很大。
“之前汽车一般都停放在家门外的过道上,没人看管,也没人收费。现在划出个白线就要收费了,根本不合理嘛。 ”业主蒋先生很是生气。
已经习以为常的免费停车,如今突然需要付费。 “收费还不低,每月几十元不等,什么占道维护费。 ”有车一族的小区业主们觉得很不合理,他们认为,小区土地使用权应当归业主所有。
带着相关问题记者走访了有关专家。专家认为,小区房屋销售前,由开发商享有土地使用权。房屋销售后则应该由全体业主享有土地使用权,而不再是由开发商享有了。
“他们收费的依据究竟是什么?凭什么来收我们的钱呢? ”一位从事法律工作的周先生谈了自己的看法。
如果是车位使用费的话,那么法律关系应该是这样的:车位所占用的那块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,我把我的车子停在那个车位上,我要交纳一笔车位使用费(租用费)。周先生认为,小区路边划白线就收停车费,不合法,也不合理。因为,这本身不属于公共资源,而这种资源,就应该免费供业主使用。
《物权法》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: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,属于业主共有。建筑区划内的绿地,属于业主共有。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、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,属于业主共有。 “既然属于业主共有,就不应该收费。 ”
物业:划线停车为规划管理
11月23日中午,合肥市政务区国际花都郁金苑物业门口,很多业主正把小区停车的意见书交给物业。 “物业正在征求业主意见,我同意在小区路边划线停车收费,一个月三十元管理费用,我也能接受,要不新车天天停在小区门外,我也不放心啊。 ”居民涂德说。在采访中,记者了解到,大多数有车的业主支持这一做法,而没有车的业主支持的不多。
国际花都物业负责人表示,现在小区私家车增多,每天傍晚五点钟左右,小区露天的停车位就满了,物主争车位的纠纷时有发生。小区内幼儿园,大小汽车进进出出的,如果不对小区的停车进行合理规划,给予规范管理,就会带来很多潜在的问题。
然而,按照国务院颁布的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七条: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,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。有些新建的小区,开发商修建有专用车库,但业主们表示,太贵,还要自己出钱买。因此,长期形成了这种露天停车。